4月15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全面责任感和使命感、巩固国家安全群众基础的迫切需要。
为了加强全校师生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副院长卢爱刚指示,要认清形势,积极开展系列国家安全教育活动。学校举办了国家安全教育报告会。4月15日,保卫处和渭南市国家安全局于在朝阳校区厚德楼前广场举办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渭南市国家安全局领导、渭南师院保卫处处长王争辉及师生代表等100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咨询等形式,全面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等的宣传教育活动。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校师生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师生们纷纷表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准备着保卫国家安全。(通讯员 穆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