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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会议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8日 15:12  来源: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  作者:

10月13日下午,校纪委书记、发展规划委员会副主任任健在厚德楼四楼小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十三五”子规划和专项发展计划,部署了我校教育管办评分离试点改革第二阶段工作。参加会议人员有校长助理、党政办主任韩小卫,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教务处处长王菊霞,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姬晨,人事处处长赵江永,学科办主任袁梁,高教研究室主任张联,计财处处长王晓龙,评估办主任王炳社,招生与就业处副处长刘杨志,科技处副处长袁卫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等。会议由学校发展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姬晨主持。

在会上,姬晨一是通报了“十三五”规划中10个子规划和6个专项发展计划的制定进展情况,介绍了子规划与总规划的对接关系,重点对要与总规划一并上报教育部的学科建设规划、师资队伍规划、专业建设规划的编制审议要素进行了说明。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子规划和专项计划,同意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二是通报了我校管办评分离试点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了我校遴选厦门大学高等教育质量建设协同创新中心作为第三方评估单位的过程,并就学校《第三方评估业务约定书》文本内容征求了与会委员的意见。三是印发了《第三方评估工作重点及责任分工》,并就近期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任健书记作了总结讲话。他首先对学校“十三五”总规划中的发展目标、任务等设置进行了说明,强调总规划和子规划是学校进行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也是衡量学校自身发展的重要标准。子规划是对学校总规划的落实,各负责单位要作好子规划与总规划以及子规划之间的衔接;要明确子规划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具体目标、任务完成的路径、方法、措施等。接着,任健书记对省教育厅在我校进行的教育管办评试点改革项目做了重点说明。他指出,通过本次试点改革,要提高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参与我校人才培养、教学管理、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估的智力支持和评价指标体系模型,认真按责任分工开展自评自建,尽快实现我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为学校迎接审核评估和筹建大学打好基础。(通讯员 姚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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