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我校在厚德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制定《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制度工作安排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任健召集,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学工部、教务处、校团委、科技发展集团、招生与就业处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政策法规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姬晨结合教育部学生司和政策法规司相关要求及我校“第三方评估专项诊断整改方案”的116条措施,明确由学工部牵头制定与教育部新颁发的将于今年9月1日起实施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相适应的《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等单位配合完成。确定了立德树人、创新创业、学生管理、自我完善、依法治校的基本原则。并明确了各部门修订的具体分工及完成时限。
任健要求除按时完成《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制度制定外,科技发展集团和保卫处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普通高等学校食堂安全工作指南》和《普通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指南》等3个文件规定,制定相应配套制度办法,明确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在制定规定和实施办法中,应充分注意到以下几方面:一是要充分理解新规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二是要遵循教育部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与渭南师范学院大学章程;三是新规定中提到由学校自己制定的条例须具体、且有可操作性;四是对学生的奖惩等条例必须写清楚、写明白,关于惩罚的处理事宜,在制定时要特别谨慎;五是要遵循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等。
最后,学工部部长王俊安对制定《渭南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问题与任健书记、姬晨处长等作了交流与沟通。(通讯员 姚烨)